关于组织开展南通市第十四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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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教研室、所、中心: 根据省社科联《关于开展江苏省第十五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的通知》(苏社联发〔2018〕28号)精神和《关于组织开展南通市第十四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的通知》(通社科〔2018〕12号)精神,市第十四届、省十五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正式启动。此次评奖采取省市同步,开通成果网络申报系统,时间为:2018年5月5日9时至5月25日17时。请申报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报,并于6月4日12:00前将申报表一式2份、成果原件1份、副本1份(其中学术论文复印件须包括刊物封面、版权页、目录及正文)及有关该项成果的评价、证明材料等一式2份,报送给科研处,联系人:朱寿春,电话80226802。 附件:1.苏社联发[2018]28号文—关于开展江苏省第十五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的通知
科研处
苏社联发[2018]28号文—关于开展江苏省第十五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的通知 |